当前位置:>社会关注>万象>正文

海南:女大学生违章对交警耍横引发围观 被拘5天

2012-09-19 来源:未知 责任编辑:娱乐 点击:

分享到:

  核心提示:12日下午,海口交警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攀爬护栏等交通乱象进行整治,一名女大学生面对交警野蛮耍横,被警方处以5天行政拘留。

  12日下午,海口交警对行人随意横穿马路、翻越攀爬护栏等交通乱象进行整治,一名女大学生面对交警野蛮耍横,被警方处以5天行政拘留。

  据了解,这名女大学生是海南省首个因为横穿马路且防碍执法而被拘留的行人。

  女大学生横穿马路还耍横

  7月12日下午4点35分,海秀东路首利大厦门前路段。市民秦先生正准备横穿马路去对面的银龙电影城时,被执勤交警拦住。小伙子眉毛一挑两眼一瞪:“我要过去你拦我干嘛?”交警对其说教:“过马路请走人行天桥,这里车流量那么大,翻护栏横穿马路容易被车刮倒,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交警教育了半天,秦先生才极不情愿地嘟囔着向旁边的彩虹天桥走去。

  当天下午4点45分,22岁女大学生小蕊走出银龙影城横穿6个车道后,在首力大厦被现场执勤的海口交警拦下。当交警告知她,翻越护栏横穿马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需接受处罚时,小蕊声称自己是第一次,身上也没带钱,随后便开始“发飙”了。“你她妈的xx,我x你妈。”这名女大学生开始对交警进行辱骂。海口市交警支队一名负责摄像的工作人员对这一过程进行录像时,这名女大学生一把抓过摄像机准备砸在地上时,被交警及时制止,“你要是砸了错就更大了”。

  随后,这名女大学生召来3名朋友与交警对峙,造成该路段100多名市民围观,严重堵塞交通。这种过程一直持续了10分钟。交警只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做了笔录之后,交警按照有关规定,以阻碍执行公务对小蕊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裁决并给予执行。

  据警方介绍,这是海南省首个因为横穿马路并最后被拘留的行人。

  半小时查了10辆逆行电动车

  今天(14日)早上,海口交通乱象整治行动继续进行。7点45分—8点15分,金龙路深发展银行门前路段,半个小时内,近10辆电动车沿金龙路逆向行驶开往万利隆酒店方向,被交警拦下并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驾驶人在接受处罚时,应对的花样五花八门。“我家就在万利隆附近或我去万利隆方向办事,你不让我逆行过去你让我怎么走?”“绕行?那么远,要多走好几百米;从人行横道推行,电动车好重的,不让逆行我回不了家,办不了事。”他们用各种借口磨蹭着不配合接受处罚。

  一名骑着黄色电动车逆行的石女士说法更“雷人”:“我知道逆行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但是报纸没有公布说这段时间查电动车逆行啊,你们交警出来罚电动车,应该先在报纸上提前告知市民。”

  所有人在与交警讨价还价,试图以侥幸心理逃避处罚,但一看到记者拍照记录现场情况,却又都非常积极地配合缴纳罚款。

  在该路段,还有不少人,有的看到前面有交警在处罚,老远就开始掉头跑;有的混在车流中没被交警发现,骑过老远了还回头得意地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

  第五条行人、乘车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十元罚款:

  (一)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或者不服从交通警察现场指挥通行的

  (二)有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三)行人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四)行人不按规定通过铁路道口的

  (五)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

实习编辑:许冬晖

蜀ICP备14020092号-1